在第十三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5月13日,西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在安宁派出所举行“4·20”合同诈骗案涉案财物集中发还仪式,依法公开向受害群众发还“4·20合同诈骗案”中的挖掘机13台及奥迪车1台,总价值400余万元。
据了解,“4·20合同诈骗案”涉及人员、金额较大,犯罪嫌疑人曾某为满足自身日常挥霍,采取了租赁他人车辆的方式,通过伪造车辆手续、租赁合同以及买卖合同后,抵押给其他收售经营户,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目前,违法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次举行涉案财物集中发还仪式是西昌市公安局开展严打经济犯罪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充分体现了西昌公安坚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经济犯罪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心。受害群众对于公安机关能够迅速破案、及时助其挽回经济损失给予了高度评价,对西昌公安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的不懈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并送上了锦旗。
西昌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财物抵押、收售等经济活动中,一定要对物品、物主信息进行验证,从而保障自身资金安全,避免上当受骗。
记者:杨梦宇 刘斌
图片来源 西昌市公安局